本报讯(记者 王志明) 如今遍布京城的各种售房宣传广告上,总是以绿树环绕、绿草如荫以及优越的服务设施引得购房者欲罢不能。可是当你付足钞票,欢欢喜喜迁入新居之后,才发现当初承诺的绿地仍旧杂草丛生,垃圾遍地,便利的超市难觅踪影,反倒是你并不愿见到的设施堵在你的面前,那时你将会是什么样的心情?
记者近日在地处通州区一个小区就遇到这样的情况。家住东院的刘老师说,“购房时从效果图和沙盘上看得好好的,楼房周围有大片的绿地,还说建有超市、网球场等设施,可我们搬进快两年了,除了楼根下一点草坪外,什么也没有。现在楼边又要建液化气站,当初要知道楼旁边有这个设施,我就不买了,这不是欺诈吗?”一位住在3层的退休干部说:“一到夏天,外面臭气熏天,还有民工在工棚外大小便,本应是绿地的地方,就跟垃圾场一样,朝南的门窗从来不敢开。”她还指着紧挨北楼的锅炉房说,中转的液化气罐就放在那里的一间屋里,门口就是锅炉的大烟囱,真让人担心死了。
据了解,10月下旬,该小区的业主代表们已经几次为此集会,写出公告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承诺设施迟迟不兑现的问题做出解释,当时约有30人在上面签了字。在这一要求受到冷落后,业主们甚至把“最后通牒”贴到有关负责人的办公室门前。记者问物业公司的负责人,如果业主们对环境设施有疑问应找物业还是找开发商,这位负责人说“由他们自行决定。”这种解释显然不能让住户满意,他们想要拥有当初承诺中的绿地、超市和网球场,而不是要与这些让他们心中总不踏实的设施终年相伴。
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,类似的纠纷在许多住宅小区中并不少见,业主们在购房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位置、面积、户型和价位等方面,很少想到要把图纸上的绿地、超市写进购房合同中,正是这种宽容给一些商家留下了回旋余地,而消费者再想改变就不那么容易了。中国政法大学的环境法专家王灿发教授说,购买商品房一定要有环境意识,因为选择一处住房,就等于选择了一种生活环境,对于居室周围的绿地面积、服务设施、出行道路、交通工具、空气和水的质量、存车位置,甚至可能出现的饭馆油烟、娱乐场所噪声的污染都应有所考虑;在当前相关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,要尽可能具体地将这些条款写进合同,而不要轻信商家的许诺;作为商家,也应对小区的总体规划设施实事求是交待清楚,使消费者权益真正得到尊重,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。